「记得啊。她不是因为发烧没去成吗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她去了。」林劲宇说,「她偷偷去的。那天我在球场打球,看见她穿着白大褂,跟在顾森後面进了实验室。当时还笑她装大人。後来她出来,袖口沾了一块墨水。我嘲笑她笨手笨脚,她急得快哭了,说那是顾老师不小心打翻的钢笔,她擦了好久都擦不掉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林劲宇抬起头,看着陈克迪:「那件白大褂,就是顾森今天在法庭上穿的那件内衬。虽然外面套了西装,但我看见了。他左手袖口内侧,有一块淡蓝sE的印记。那是十年前的墨水,洗不掉的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陈克迪愣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细节,连顾森自己可能都忘了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劲宇,这能说明什麽?就算有墨水印,也不能证明他杀人啊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能证明。」林劲宇压低声音,「我让技术科的朋友,对那件白大褂的照片和十年前竞赛的合影做了b对。那块墨水的形状和位置,完全吻合。这说明,顾森从十年前开始,就在用那件白大褂做实验。他根本不是什麽救Si扶伤的医生,他就是个穿着白大褂的屠夫!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我去!」陈克迪猛地一拍大腿,「这证据有用!我这就去找法官!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没用的。」林劲宇摇摇头,「顾森太狡猾了。他会说那是纪念物,或者是巧合。我们需要更直接的证据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什麽证据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血。」林劲宇说,「吴梦夕的血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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