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月缴获的东西,想要他们拿出来,那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条件提的高,到时候砍价就好砍不少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洛月只是提出了三个条件,第一,参战的十二国必须赔偿洛月的经济损失一千两百亿美元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,承认洛月的主权地位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,七万俘虏是不可能释放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和第二还好,一千两百亿美元虽然不少,但十二个国家分摊起来,倒也勉强可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只能说洛月没有见过大钱,只要求了一千两百亿美元的赔款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洛月主权,当然这是肯定的,如果不同意,那么继续战争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倒是第三条,几万俘虏是必须要释放的,如果不释放俘虏这次的谈判没有任何意义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第二条几乎是瞬间就达成了协议,但是第三条硬是谈判了一个星期,最后才达成了用钱赎人的协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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