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接触项目管理公司的时候,张毅也曾把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搞混淆,感觉两者好像管理的东西都差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随着深入了解后,发现两者还是有些区别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首先是管理的范围,项目管理主抓工程建设全过程,也就是说从工程立项到工程竣工投产,都是项目管理应该参与的阶段。

        工程监理公司,则侧重于工地开工后的建设实施阶段,除非签订的监理合同内有明确规定,否则之前的什么立项、可研、勘察、设计的都不参与。

        其次,两者的管理对象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 项目管理公司,是可以管到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。

        大部分监理公司则只能管施工单位、专业分包单位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展开说的话,监理公司有法律地位,项目管理公司没有法律地位。

        意思就是:出事了,监理得背锅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当项目管理和甲方对同一件事,向监理公司下发截然相反的指令时,监理应该听谁的?

        不用纠结,听甲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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