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苏菲小姐,我想问你一个问题。
如果有人在你的家里进行肆意打砸,你在劝说无效,手里又有枪的情况下,在见到这些暴徒要伤害你的家人时,你是选择开枪呢,还是眼睁睁看着暴徒对你的家人以及私人财产进行施暴?”
“何先生,你这是在偷换概念。
这些难民怎么可以和闯入私人庄园的暴徒去比呢?
就算做类似的比喻,你也可以通过法律,联系港岛警队去解决这个问题!
要知道,这些难民都是通过大英政府签署的《难民法》,来到港岛的!”
“嗯,你倒是提醒了我,据我所知,昨晚我的施工团队受到这些越南难民冲击的时候,边上就有警察在冷眼旁观,他们甚至舍不得放一枪去维护现场秩序。
既然你提到法律,那我就更应该好好和你说道说道了。
在港岛,法无禁止即可为,请问我的员工开枪,犯了什么法?!”
这是又一次不着痕迹的交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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